在诉讼离婚中,如果原告不到庭,法院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原告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2.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3.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这意味着,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案件将被视为撤诉,原告需要承担案件受理费。
1.在离婚案件中,原告本人必须出庭,除非有合理的客观理由。即使原告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亲自出庭。这是因为离婚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原告本人作出决定。
2.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只能就财产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无权对身份关系方面的权利进行处分,如不得代替当事人同意离婚。
3.如果原告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些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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