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继承需要遵循一定的手续。
1.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继承人需要前往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这是房产继承过程中的两个基本步骤。
在办理房产继承时,继承人需要提交一系列必要的材料。
1.对于法定继承,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4)被继承房产的明;
(5)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6)如果法定继承人已死亡,还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7)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8)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对于遗嘱继承,除了需要提交上述前四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被继承人的遗嘱书(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以及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等。
在办理房产继承过程中,有一些重要事项需要注意。
1.全部继承人均需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放弃继承权的人也必须本人到公证处。
2.如果继承人在外地,需要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如果继承人在国外,需要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3.如果在办理房产继承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困惑,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找法网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进行法律咨询,以便更好地解决房产继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