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如果机动车没有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那么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必须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2.若投保义务人与实际侵权人并非同一人,则两者都需在此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超出交强险责任范围的部分,则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各自的赔偿比例。
3.我国法律对于不购买交强险的行为有着严格的处罚规定。
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未购买交强险,交警部门可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其车辆,并通知其投保,并处以应缴纳保险费用两倍的罚款。
1.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法定强制保险,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
2.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旨在保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实行财产损失,并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3.交强险全国统一的责任限额、基础费率和保单条款。
未投保交强险的后果是严重的。
1.根据《交强险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
2.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依照规定投保,并处以应缴纳保险费用的两倍罚款。
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每一位道路使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并减少因未投保交强险而可能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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