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受家暴并希望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证据。
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需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则应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3.民法典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起诉离婚时,收集证据是至关重要的。
1.家暴受害者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并保留这些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作为证据。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告诫书,证人证言,加害人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以及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都可以作为家暴的证据。
在起诉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对于个人债务,则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应首先尝试协议清偿;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遭遇家暴不是你的错,勇敢站出来寻求法律帮助是关键。如果你对家暴离婚问题还有疑问,记得点击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我们会为你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