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临强制执行但对方仍不还钱的情况时,法院会依法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1.法院有权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扣划款项,这意味着如果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法院可以直接从中划拨以偿还债务。
2.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有不动产、动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以获取资金来偿还债务。
3.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院可以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项的执行:
1.罚金、没收财产。
2.责令退赔。
3.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
4.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
5.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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