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年中的法定节假日共有11天,包括:
1.元旦节放假1天;
2.春节放假3天;
3.清明节放假1天;
4.劳动节放假1天;
5.端午节放假1天;
6.中秋节放假1天;
7.国庆节放假3天。
这些节日都是全民共同庆祝的重要时刻,为人们提供了休息和放松的机会。
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的年休假时间根据其累计工作年限而有所不同。
具体来说: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年休假为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年休假为10天;
3.已满20年以上的职工,年休假为15天。
这些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如果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那么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
除了上述的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外,职工还可以享受一些特殊的假期。例如:
1.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并在休假期间享受工资照发的待遇。
2.婚假和丧假则是职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特殊情况,具体天数和待遇根据地区和单位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3.工伤假是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提供的休假时间,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总之,作为职工,了解自己的假期权益是非常重要的。这些假期不仅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必要的调节和休息,也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
希望广大职工能够充分利用这些假期,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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