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以及婚姻状况证明;
2.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需统一;
3.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即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若持有初级法院判决书,还需携带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4.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即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5.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若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携带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办理再婚证,除了上述证件外,还需遵循《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即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再婚结婚证登记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申请: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等,再婚者还需提供离婚证书等相关证明。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
若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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