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肇事逃逸的私了处理,首先应当明确,私了是在民事纠纷的角度的处理办法,而肇事逃逸已经触犯了法律,构成了犯罪。
因此,尽管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民事赔偿问题,但警察仍应当按照程序进行行政、刑事处罚。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交通逃逸的犯罪性质,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1.“罪后表现说”:
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交通肇事行为的继续,逃逸的实质是行为人在趋利避害的心理作用下,使肇事结果进一步加重的条件。
2.“独立行为说”:
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独立的犯罪行为,因此应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按吸收犯处理。
3.“分别情况说”:
认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人在犯罪后逃逸并因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
如果是在过失支配下进行的,就不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如果是在新的放任的故意支配下进行的,就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
1.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只有肇事逃逸的车主才会承担法律责任。
2.同车乘坐人员在事故中没有侵权行为,对于事故结果不承担责任。
3.如果乘车人员为车主或者雇主的,则根据雇佣关系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乘车人员指示驾驶人员逃逸的,以交通肇事共同犯罪追究责任。
5.请注意,无论是否进行私了,对于肇事逃逸的犯罪行为,警察都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行政、刑事处罚。
6.私了只是在民事赔偿方面的一种处理方式,但并不能改变肇事逃逸的犯罪性质。
因此,在处理肇事逃逸案件时,应当明确法律责任,依法处理,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对于肇事逃逸案件,法律有明确规定。若仍有疑问,欢迎在找法网提出,我们会为你提供更专业、更全面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