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条款规定,禁止高利贷,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相关标准。
2.在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明确民间借贷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四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如果当事人借了高利贷,超过法律保护的部分可以不用偿还。
1.《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1)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2)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3)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2)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行为,如果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1.具体来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2.如果数额巨大,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3.对于单位犯此罪的,不仅会对单位判处罚金,还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刑事处罚。
以上规定表明,高利转贷行为在我国被视为犯罪行为,依法应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对此类行为保持警惕,避免触犯法律。
同时,也要明确,即使高利贷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无视其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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