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情势变更原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
它指的是在合同有效成立后,由于发生了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将显失公平。
此时,允许合同双方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以重新分配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利益和风险。
1.情势变更,具体而言,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出现了在订约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导致了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
2.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将对一方当事人造成明显的不公平。
3.为了纠正这种不公平现象,法律允许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与对方重新协商,或者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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