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且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这意味着,在无法确定高空抛物具体肇事者的情况下,整栋楼的居民可能需要共同承担对受害者的补偿责任。
当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是因为,这些人通常控制着这些设施或物体,其脱落、坠落往往与管理、维护时存在的过错有关。
1.对于高空抛物事件,公安机关的调查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这不仅涉及到民事赔偿,还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
2.为了防止潜在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我们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通过提高技术侦查手段,提升侦破能力与效率。这样,不仅能还受害人以公道,还能让真正的加害人自负其责。
3.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提高人文素质,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平衡。在面对有争议的社会问题时,我们应当具体分析,不逃避,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你觉得高空抛物责任归属还有哪些争议点?欢迎在找法网留言讨论,一起为和谐社会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