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过程中,法院通常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银行账户存款。
如果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是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的,包括查询银行账户。
在实践中,法院往往会要求当事人提供拟查询银行的具体名称和具体账号,以便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当涉及到离婚案件中的银行账户调查时,法院的调查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说明调查的目的和必要性。
2.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调查。
3.如果认为有必要,法院会向相关银行发出调查令或者传票,要求银行提供相关的账户信息。
4.银行在收到调查令或者传票后,会配合法院提供所需的账户信息。
5.法院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审理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中,银行账户调查是常见环节。了解流程与规定,有助于你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如有更多疑问,请随时通过找法网平台寻求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