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对男方不离婚一直拖着的情况,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女方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具体来说,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在离婚诉讼中,如果男方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之一,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3.如果男方被宣告失踪,女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也应准予离婚。
1.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平等原则,即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
2.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例如,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应归个人所有。
3.如果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
4.对于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5.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1.根据法律规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应遵循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确定。
2.具体来说,如果孩子的年龄较小,需要母亲的照顾和抚养,那么母亲可能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3.如果孩子的年龄较大,有一定的独立思考能力,那么孩子的意愿也应被充分考虑。
4.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孩子的成长环境等因素也会影响抚养权的归属。
5.在确定抚养权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做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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