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1.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2.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3.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4.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5.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侵犯隐私权后可以与侵权人协商处理,当事人可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如果侵权人未停止侵权行为,还可以报警处理,可由公安机关给予侵权人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处罚。
现在你知道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了吧?如有更多问题,欢迎在找法网上发起咨询,我们的法律小助手会为您提供更多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