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间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导致感情破裂,一方希望解除婚姻关系时,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此之前,当事人需要准备并提交一系列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符合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如果在离婚后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例如,来找法网找律师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您解决可能遇到的法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