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相邻权受到侵害时,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投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和第二百八十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当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时,应依照其规定;当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可以按照当地习惯来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明确了物业服务人的职责,包括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因此,当相邻权受到侵害时,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投诉,由其采取相应的措施协助处理。
1.对于相邻权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2.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在相邻权纠纷中,除了向物业管理公司投诉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外,邻里之间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由于相邻权包含的内容较多,如日照权、电闸损坏等情形,这些大多属于民事纠纷。
3.在实际生活中,邻里之间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例如相互沟通、理解对方的立场和需求,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4.这种协商处理的方式有助于维护邻里关系的和谐,减少矛盾和冲突的发生,当然,如果协商无果或者纠纷较为复杂,当事人仍然可以选择向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邻里之间难免有摩擦,了解如何合法维权是关键。协商无果时,记得找法网始终在你身边,为你提供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