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建工程的抵押,首先需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
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得到抵押权人(通常是银行)的同意后,即可开始办理抵押手续。这一流程旨在确保在建工程的合法性和抵押权益的保障。
在建工程抵押的申请条件相对明确。
1.申请人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是确保工程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2.抵押权人(通常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需同意抵押,这意味着双方需就抵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满足这些条件后,申请人方可开始办理抵押手续。
在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时,需要准备一系列必备材料。这些材料包括: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抵押合同(原件);
6.主债权合同(原件);
7.新建房屋门牌编号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8.根据抵押房产的性质,还需提供不同的批准文件或决议,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等。
在提交这些材料时,还需注意相关的收费标准和受理公众办事时间。
1.住宅的抵押登记费用为80元/套,非住宅为55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为40元/套。
2.办事时间通常为6个工作日。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需更多的法律解答或咨询,可在线咨询找法网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