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个孩子不一定必须一人一个。子女抚养的问题,法院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意味着哪一方能够说服法官,法官最终的判决就倾向于哪一方。
在判定抚养权时,法院会遵循以下原则: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严重疾病、未尽抚养义务或其他原因导致子女无法随其生活,可以随父方生活。
2.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都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法院会考虑哪一方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3.如果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长期以来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且他们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这可以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
4.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他们的意见。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如果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是可以被允许的。
在争夺抚养权时,以下是一些有利的条件:
1.积极条件: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与孩子感情好、孩子从小跟随一方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等。
2.消极条件:绝育、对方有严重疾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等。
3.硬性条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自己选择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权利。
争夺抚养权不易,了解法律原则和条件是关键。如果你正面临这样的困境,不妨在找法网上发起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你提供更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