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是否卖别人的照片会侵犯肖像权时,首先需要明确肖像权的定义。肖像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那么,如果在未经被拍摄者的允许下,将他人的照片进行出售,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呢?答案是肯定的。
即使出售照片的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只要未经被拍摄者同意,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对肖像权的侵犯。
因为肖像权是一种专有的、排他的权利,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都可能构成侵权。
1.在我国,《民法典》第一百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是肖像权的基本法律规定。
2.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款虽然提到了“以营利为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就不构成侵权。
实际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构成侵犯肖像权的必要条件。
3.该条款更多的是从使用人的角度来对使用人作出的一个禁止性的规定,并未对侵害肖像权的构成作出明确界定。
在实践中,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对于侵权行为的认定和赔偿责任的确定确实有一定的影响。
1.如果侵权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那么赔偿责任可能会更大。
2.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只要未经被拍摄者同意,使用其肖像就可能构成侵权。例如,蓄意报复而故意污损公民肖像的行为,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仍然是对肖像权的侵犯。
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就可以随意使用他人的肖像。
随着法治社会的推进和互联网的发展,人们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肖像权作为个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其保护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人的肖像权,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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