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的定义范围涵盖了多种行为方式。
1.口头方式是一种常见的性骚扰形式,包括使用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对方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也是性骚扰的一种,例如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的性敏感部位,如脸部、乳房、腿部、臀部等。
3.设置环境方式也是一种性骚扰行为,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这些行为方式都构成了性骚扰的定义范围。
关于性骚扰的最新规定主要体现在相关法律法规中。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1)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将受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2)如果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受到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3.此外,《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9条也规定,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规定性骚扰罪,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等相关罪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因此,性骚扰行为如果严重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构成猥亵罪,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总的来说,性骚扰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行为,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禁止。
我们应该加强对性骚扰的认识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性骚扰行为的警觉性,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看完这些规定,你对性骚扰的认识有没有更清晰?如果还有关于性骚扰的疑问,欢迎在找法网提问,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