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是否还会收监,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在此期间须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包括
1.不得离开居住地;
2.变更住址或工作单位应及时报告;
3.及时应传讯到案;
4.不得干预证人证言;
5.不得毁灭或伪造证据等。
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可能会面临保证金的没收、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更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被监视居住或逮捕。
取保候审的流程包括申请、决定和执行三个主要环节。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书面申请取保候审。律师亦可代为申请。
2.相关司法机关需在7天内回应申请,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3.批准后,将发出正式的决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并要求缴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
4.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给出拒绝的理由。司法机关也可以根据案件需要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包括宣读决定书和告知应遵守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需签字或盖章确认,保证金在取保候审期满后应退还,并解除保证人的担保责任。这一过程确保了取保候审的正当性和法律规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