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确立了房屋侵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这意味着权利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的那一天起,必须在三年内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这一点。
2.但是,诉讼时效有特殊情况的例外,当权利受到损害超过二十年时,人民法院通常不予保护。
3.不过,如果有特殊情况,权利人可以申请延长时效,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形作出判断。
4.此外,要注意的是,某些特定权利主张,如停止侵权或返还房屋,不受此时效限制,权利人可以随时提起诉讼。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地产中介无权收取定金,这是因为中介的角色仅限于提供信息或媒介服务,并非交易的当事人。
2.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其目的在于保障交易双方能够履行合同。
3.因此,房屋中介个人收取的定金通常是无效的,这类行为被视为越权。
4.中介合同规定了中介人应如实报告相关事项,并且如果因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委托人利益,中介人不仅无权要求报酬,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5.《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进一步明确了这些规定,确保委托人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