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房逾期未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应首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开发商。
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和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在接到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2.在此过程中,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购房款,并依法要求相应的违约赔偿。这一过程涉及法律明文规定,因此在执行中应严格依照法律条文操作。
1.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标准,法律规定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可以参照相关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应根据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是否履行等因素综合确定。若双方有特别约定,应按照约定执行。
购房者在决定退房时,应书面提出退房要求。
开发商如果因自身责任导致退房,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退房流程包括:
1.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
2.15个工作日内开发商应退还全部房款及终止合同。
3.若超过15日未完成退款手续,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4.此外,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间可能会根据法院审理周期和强制执行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