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速是指驾驶员在驾车行驶中,车辆的行驶速度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速度。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各国都有严格的速度限制。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了不同道路类型的最高行驶速度,这包括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城市道路和公路,以及同方向仅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和公路的速度限制。
1.对于超速不足10%的情况,如限速50公里每小时而实际行驶速度为55公里每小时,交警队一般会给予当事人警告,不会扣分或者罚款。
2.警告的目的是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速度,避免未来发生更严重的超速行为。
3.如果驾驶记录中存在扣分或罚款记录,则当事人必须对此进行处理;如果记录中只是警告,则不需要进一步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2.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这些规定是驾驶员在行驶时必须遵守的法律要求,确保交通安全,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