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人的指定主要通过遗嘱来实现,这是一份法律文件,规定了个人在生前如何处分其遗产。遗嘱的有效性取决于多个因素:
1.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图。
3.遗嘱不能剥夺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权利。
4.遗嘱中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不得违反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符合上述要求的遗嘱,方可在遗嘱人去世后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遗嘱人须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
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必须具备遗嘱能力,否则遗嘱无效。
遗嘱不仅要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还需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1.特别是对于那些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他们必要的遗产份额,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2.此外,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所有,且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确保了遗嘱的社会责任和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