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的行为表现形式五花八门,可大致分为语言攻击、身体伤害、财产干扰、社交排斥和网络欺凌等类别。
1.语言攻击包括恶意昵称、侮辱和恐吓;
2.身体伤害涉及拳打脚踢、推撞绊倒等;
3.财产干扰则是对个人物品的破坏和嘲笑;
4.社交排斥表现为散布谣言、孤立和排挤;
5.网络欺凌则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人身攻击。
所有这些行为都具有共同特点:
1.欺凌者相对于受害者拥有更大的力量。
2.行为是重复和持续的。
3.意在造成受害者的精神或身体伤害。
针对校园欺凌,法律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处理原则。
校园伤害事故根据责任主体不同分为四类:
1.学校责任事故;
2.学生及监护人责任事故;
3.第三人责任事故;
4.共同过错责任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必须落实预防措施,提供安全教育,并对伤害事故及时妥善处理。
学生和监护人也应遵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
各国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应对校园欺凌。
1.挪威实施全校性干预措施,如班会活动和心理咨询;
2.澳大利亚政府通过教育提升师生的社会正义意识;
3.以色列要求建立反欺凌政策,并对教职员工进行培训;
4.美国则将其称为‘欺凌’,并通过教师培训和学生教育来处理。
这些措施从政策到实践,从学校到家庭,共同构建了一个多角度防治校园欺凌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