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购房合同应在30日内拿到。
开发企业须在签约后的30天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完成集中备案。
备案过程可以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网上登记备案,以提高效率。
此外,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处理,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
在一房多卖的情况下,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须经依法登记后方可发生效力。
如果其中一位购房者已经完成了不动产过户登记,其对房屋所有权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其他未完成过户登记的购房者只能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还有预告登记、实际占有和先行支付房款等情况,均可作为判断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依据。
购房合同没拿是要紧的,因为它是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证明,也是办理按揭贷款、缴税和房产登记的重要文件。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强调,合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且未做预售登记,应作废剩余合同并重新签订。
合同的无效情况包括:
1.房地产分割出卖;
2.产权未登记过户;
3.产权主体问题和价格欺诈;
4.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