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工资被拖欠的困境,农民工可以采取多种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可以通过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
2.农民工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有义务依法发出支付令以确保劳动者权益。
3.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是最有效的途径之一,不收费且无需律师,仲裁裁决有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
4.若仲裁结果不公,农民工仍可在15天内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追索工资。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工资支付台账包括多项重要信息:
1.用人单位名称;
2.支付周期、日期;
3.农民工个人信息;
4.工作时间;
5.应发工资及实发工资数额;
6.且在支付工资时需提供农民工个人的工资清单。
这些记录的保存是农民工维权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在发生工资纠纷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工资拖欠的定义明确,即超过30天未支付即视为拖欠。
法律明确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且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用人单位必须在每个自然月结束后的30天内结算工资,逾期则构成拖欠。
这一法律定义为农民工提供了判断工资是否被拖欠的明确时间标准,并为采取相应法律行动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