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丢件的赔偿标准:存在保价的,按照保价额赔偿;未保价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找法网提醒,快递公司丢件了不赔偿,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采取协商处理的方式,和解解决;
2.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有关组织请求调解;
3.签订仲裁协议的,向协议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6.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快件丢失,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快递的损失除外;
2.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3.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