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个工作日内。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找法网提醒您,伤残鉴定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片、C及诊断报告;
7.伤残鉴定委托书等。
1.申请人信息:申请人的全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
2.请求事项:明确说明申请伤残鉴定的具体要求和目的,如请求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
3.事实与理由:详细叙述导致伤残的事故发生经过、治疗过程、损害程度以及为何需要进行伤残鉴定。这部分内容通常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受伤后的治疗情况和目前的身体状况。如果涉及交通事故,还应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材料。
4.证据材料:列出与伤残鉴定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记录、医疗费用发票、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材料将用于支持申请人的鉴定请求。
5.申请人签名:在申请书的最后,申请人需要亲自签名并注明提交日期,以表明申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