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形式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
劳动用工形式主要有以下类型:
1.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的终止时间。
2.无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无确定的终止时间。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的期限。
4.全日制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适用于适龄劳动者的长期性用工。
5.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非主流用工形式,主要适用于按小时计酬的钟点工等特殊岗位。
6.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且用工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找法网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用工关系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