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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中如何应对伪证证据问题

2024-02-21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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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仲裁中应对伪证证据问题的方法包括认真审查对方提交的证据,如果该证据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解释等。劳动仲裁中使用伪证的后果包括如果导致对方受到损失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

  一、劳动仲裁中如何应对伪证证据问题

  在劳动仲裁中,应对伪证证据问题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1.谨慎审查证据:收到对方提交的证据后,首先要进行仔细审查。注意检查证据的来源、日期、签名等关键信息,查看是否存在矛盾或不合理之处。对于存疑的证据,可以提出质疑并要求对方提供进一步的解释或证明。

  2.申请鉴定:如果对方提交的证据涉嫌伪造或篡改,可以在举证期限内主动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鉴定。例如,可以申请对签名、盖章等关键信息进行鉴定,以确定证据的真实性。

  3.申请调查取证:如果发现对方提交的证据存在严重问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查取证。这包括申请调查相关人员的证言、现场勘查等,以获取更多真实可靠的证据。

  4.充分准备反驳证据:在应对伪证证据问题时,还需要充分准备自己的反驳证据。这包括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书面材料等,以证明对方提交的证据是不真实或不可靠的。

  二、劳动仲裁中使用伪证的后果

  1.民事责任:使用伪证可能导致仲裁裁决结果不公正、不合法,从而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赔偿。

  2.行政责任:如果使用伪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等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如果在劳动仲裁中故意提供伪证,涉嫌构成妨害司法罪等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劳动仲裁伪证证据

  三、劳动仲裁中使用伪证可以自首吗

  如果在劳动仲裁中使用了伪证,可以在发现后主动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相关机关自首。自首是一种积极的认罪态度,有助于减轻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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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作伪证如何处理
劳动仲裁伪造证据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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