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租客在租期未满时选择不再租住,退还房租的可能性取决于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
通常,合同中若明确规定租期未满不予退租,则租客无权要求退还押金和租金。
如果合同中未作此约定,房东不得擅自扣留全部租金和押金。但租客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了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提前解除租约时,押金的退还情况需根据不同情形分析。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押金退还按协议执行。
出租人若违约导致租客解除合同,则必须退还押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反之,租客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有权扣留押金。不可抗力或合同预设的特定解除情形发生时,应遵循合同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同样适用于此类情况。
若房东无正当理由拒不退还押金,首选的解决办法是协商。
如果协商无效,租户可向调解机构或房管局等监管部门投诉。
押金的法律含义和定金有所区别,它作为财产担保,确保租客不会对房东利益造成损害。
履约后,押金应当退还,违约时可扣除。《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明确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为租户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