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设立的租赁管理服务站提出申请;
2.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3.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4.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
找法网提醒您,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
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3.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6.申请书。
1.原承租人必须同意变更,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则无法变更承租人。此外,原承租人还需要与新的承租人达成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新的承租人必须符合承租条件,例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在当地有合法居留证明等。如果新的承租人不符合承租条件,则无法变更承租人。
3.公房变更承租人需要经过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并提交相关材料,例如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的身份证明、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等。如果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承租人,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和处罚。
4.在变更承租人之前,需要清理原承租人的相关费用,例如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如果原承租人存在欠费情况,需要在变更前进行清理,否则可能会影响新的承租人的权益。
5.在变更承租人之后,需要及时更新租赁合同和房屋权属证明等相关文件,确保新的承租人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