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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从哪一天开始

2024-03-14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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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从哪一天开始?是根据具体情况计算的。本文将详细解释补偿的计算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让您对这一问题有清晰的理解。

一、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从哪一天开始

1.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的起点是劳动者入职的那一天,计算方法因合同终止原因的不同而异。

2.对于正常合同到期,若用人单位不续签,需根据劳动者服务年限支付补偿。

3.若劳动者符合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而公司不续或提出降低待遇,补偿为双倍。

4.对于公司违法解除合同,补偿同样从入职日起算,但计算标准按照解除的时间点前后有所不同。

二、经济补偿计算标准

1.《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应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来支付,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为基础,不足一年的部分按比例计算。

2.特别指出,补偿金年限的计算自法律实施之日起算,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获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从哪一天开始

三、劳动合同与竞业限制条款

1.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需给劳动者一份合同副本,并保存记录两年。

2.若约定竞业限制,限制期限最长两年,并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支付义务,劳动者无需遵守竞业限制。

如何确保在劳动合同解除时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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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经济补偿吗?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也能受领经济补偿。 首先,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 其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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