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转移财产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婚内对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可通过方法避免婚内转移财产:
1.当事人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书,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
2.进行财产公证;
3.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4.制作夫妻共同财产清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对于一方私自转移个人存款的情况,则另一方要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并在平时注意搜集对方的存折线索,牢记开户行,以后可以通过查询方式查询对方的转账记录,这样无论对方将款转至何处以及何时转移,均可以查清。
3.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