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1.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证明离婚的文件。
2.孩子户口簿、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3.迁入地的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明材料。
4.迁入地的派出所出具的迁入证明。
5.符合迁入条件的,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找法网提醒您,转户口要的时间为:镇内一天、县内三天、市内五个工作日、省内十五个工作日、省与省之间二十个工作日以上。且具体程序为,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户籍迁入,领取准迁证。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携带迁出证,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