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一般一个月左右批下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找法网提醒,对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公租房申请可以批下来: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租房申请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才能批下来:
1.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这些材料需要真实、完整,并且符合当地公租房申请的规定。
2.申请人需要了解公租房的申请流程和时间限制,确保自己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完成申请手续。
3.申请人需要了解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确保自己能够承担起租金费用。
4.申请人需要了解公租房的使用规定和管理要求,确保自己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公租房。
5.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