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股东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2.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
3.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以及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4.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
5.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要交纳变更登记费用)。
6.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完成税务变更。
7.到相应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办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找法网提醒您,变更公司经营范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字人数需达到章程规定的比例,并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新章程,由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
5.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
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科技性的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由该单位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