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分居不管以后都能够离婚。
1.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合意的,则办理离婚登记即可离婚;
2.如果一方向法院起诉,并且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找法网提醒您,分居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3.有孩子的,还应当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4.对方存在分居行为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
1.分居离婚,不满2周岁的孩子,一般判给母亲,但母亲有不利于抚养子女的情形除外。
2.满2周岁的孩子,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如果子女年满8周岁以上的,尊重孩子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