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有效期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合同有效期不一定包括质保期。
合同的履行期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将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限。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价款、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
但履行期一般并不包括质保期。货物的质量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每类商品的质保期国家或行业一般都有规定的。货物的质量问题一般只能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才能表现出来,出了质量问题仍是违约,违约方应该赔偿。有些特殊的商品在履行期内就能发现问题的,若根本没有使用,可以立即退货或换货就是了。
找法网提醒您,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因此当事人与对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更改合同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