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可以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根据相关政策,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对象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
申请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
1.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持续生产能力的种植(养殖)业、设施农业、现代休闲农业及其他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经营权;
2.土地承包或流转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3.合法取得土地经营权,并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证等证件;
4.依法经营,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5.抵押土地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流出方同意抵押并在贷款无法归还时进行处置。
申请贷款人需要向贷款银行提供五方面的资料:
1.规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的,附农户委托流转协议;
2.地上(含地下)附着物情况说明资料;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同意抵押的意见书;
5.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在办理抵押手续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期限不得超过农村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各地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但各地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需要咨询当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一般在其所评估(包括地上附着物)认定价值的50%-80%之间,具体规定也需要咨询当地。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相关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信息,请在找法网上发起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