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般是45天内能下来结果。
劳动仲裁结果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便可以出来。如果案情复杂可以延期,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需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根据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将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会在开庭前的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和地点。开庭时,仲裁庭将公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之后进行当事人陈述和辩论。
4.仲裁调解: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基础上,首先进行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进入裁决阶段。
5.裁决阶段:仲裁庭在调解无效或调解书送达后当事人反悔且调解失败的情况下,将进行裁决。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支付费用的。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常设在区县劳动局)提出书面申请,无需担心会产生任何费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