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包括:
1.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若干份,包括劳动仲裁裁决书和劳动仲裁调解书;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
4.劳动争议仲裁委出具的生效证明;
5.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是律师的,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和律师证件的复印件;
6.被执行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交企业注册基本资料、组织代码证相关证明复印件,是个人的,应当提供个人身份材料;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需要以下手续:
1.申请执行:申请人应向下达判决书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同时附上有效的法律文书、申请人的身份证等相关文件,这些文件需为原件及复印件。
2.审查立案:法院部门会在收到并审核完申请材料后,确定是否符合强制执行条件。如果满足条件,法院将接受强制执行申请并进行立案处理。
3.通知被申请人:法院执行组织在接收到法院的移交执行书后会通知被申请人,并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如果被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或在接到执行通知后有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员可以进行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一般需要6个月的时间结案。找法网提醒,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