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提交资料有: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若干份。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仲裁委出具的生效证明。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是2年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