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起诉离婚办理手续: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证据材料;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一般可以搜集以下可以证明分居的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4.双方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周围朋友的证言。
三到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裁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仍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裁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