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代驾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和车主之间存在无偿帮助关系。一般情况下,车主负责,但驾驶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帮朋友代驾发生交通事故,一般由朋友分以下情形赔偿:
1.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费用包括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等。
2.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其他。
帮朋友代驾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机动车使用人或者使用人索赔。对方拒绝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找法网提醒,机动车使用人赔偿后,不存在过错的,可以向机动车所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