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可以变更法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只能办理清算,并进行注销,企业已经不能继续营业了,企业应当自吊销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1.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
2.丧失了最后救济权;
3.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1.成立清算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
2.登报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税务注销:办理税务注销程序,包括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所需材料。
4.工商注销:持准予核准注销税务登记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算报告、相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以及注销申请书等材料,向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注销申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文件齐全无误后,出具准予注销通知书。
5.银行账户注销:前往公司账户所在的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
6.公章注销:前往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章。
7.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在登报公告期满后,可办理工商注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