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离职是没有补偿的。
因病辞职是属于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所以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提出离职只有一种情况有补偿,就是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安排员工填写《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2.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3.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出勤情况,报上级领导批示,结算当月工资。
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提交离职申请公司不批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公司履行法定义务。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