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的工资追讨方法是:
1.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催告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2.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组织调解;
3.调解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
2.您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转账记录;
3.单位若是采取现金支付的,会有签字领取记录或者是相应的收据,您可以让单位举证您确实领取了工资;
4.证人证言,如:同事或者是其他相关知情人员的证言;
5.其他一切可以证明单位没有发您工资的证据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拖欠工资劳动仲裁程序:
1.向所在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仲裁委员会若决定受理的,再开庭进行审理,由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质证和辩论;
3.最后由仲裁庭依法进行调解或者作出相应的裁决。如果不予受理的,则及时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的决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